北京车辆报废需要哪些资料-北京机动车报废报废车的范围 
近年来,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大大提升,我们出行使用小汽车的频率增加了,但随着小汽车的使用增加,汽车报废的数量也不断增加,那哪些是属于报废车的范围呢?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汽车报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相关材料:
(1)如果您是个人车报废,您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有行驶证原件、登记证原件、车主身份证正反面即可。
(2)如果您是单位车报废,您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有行驶证、登记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盖公章、委托书两份需要加盖公章。
注:如果是火烧车或者是事故车除了以上资料外还需要一份火烧车或者是事故车的证明。
以上是小编为各位车主整理的报废车的范围,如果您有报废车需要处理,您可以拨打电话:13126723739,进行相关询问,北京汽车解体中心24小时在线免费为各位车主解答与报废车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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