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是有使用寿命的,有些汽车报废了以后,车主担心车牌不知道该如何处理,那么北京车辆报废车牌该怎么处理呢?
正常情况下,车辆报废后车牌号会由车管所收回。如果还想使用该车牌号,那么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在重新申请新的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再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的号牌。
根据相关的规定,只要到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那么车主就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号牌。这样机动车回收企业只要确定了就会把机动车进行解体,然后向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正常情况下,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以后的7天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北京车辆报废流程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